YY 0627-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
标准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
发布日期:2008-04-25
实施日期:2009-12-01
标准编号:YY 0627-2008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YY 0627-2008
规范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
适用范围:
本专用标准详述了在2.101~2.105中所定义的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头灯;—内窥镜及内窥镜用光源,该类设备在GB 9706.19-2000标准中已作规定;—牙科用照明灯,由ISO 9680规定;—普通用途照明灯,由GB 7000.10-1999和GB 7000.11-1999规定;—应急照明灯,由GB 7000.2-1999规定。注:在医院临床领域使用的照明灯,除本标准2.101~2.105中定义的以外,其余的由GB 7000.91,HG/T 2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全国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