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21-2020 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标准编号:GBZ 121-2020
替代情况: 替代GBZ 121-2017 ; GBZ 131-2017; GBZ 161-2004 ; GBZ/T 257-2014 ; 部分代替: GBZ 126-2011 ; GBZ 168-2005; GBZ 179-2006
资源类型: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实施日期:2021-05-01
标准大小:575.21 KB
GBZ121-2020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简介
本标准整合GB 163511996《医用射线远距治疗设备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163622010《远距治疗患者放射防护与质量保证要求》 的患者放射防护部分、 GBZ 1212017《后装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GBZ 1312017《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 GBZ 1612004《医用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GBZ/T 2572014《移动式电子加速器术中放射治疗的放射防护要求》、 GBZ 1262011《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的治疗室防护和安全操作部分、 GBZ 1682005《X、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对机房的防护要求和操作的防护要求部分、 GBZ 1792006《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的放射治疗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治疗的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医用电子加速器、钴-60治疗机、中子放射源及放射源后装治疗机、X射线及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术中放射治疗的移动式电子加速器、医用X射线治疗机、低能X射线放射治疗设备和质子重离子加速器等设备开展放射治疗的防护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粒籽植入和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的放射防护。
GBZ 121-2020 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