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215.211-2021 电测量设备(交流) 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11部分:测量设备
标准号:GB/T 17215.211-2021
全部代替标准:GB/T 17215.211-2006
归口单位: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国家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电工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研究院、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乾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计量中心、怀化建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威胜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航天亮丽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恒通电器有限公司、江阴长仪集团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宝电器仪表有限公司
起草人:周韶园、张立华、邓文栋、朱德省、李万宏、侯兴哲、章登清、石雷兵、陈淘、何昂、项超、胡惜春、周月江、杨兴、闫书芳、杨辉军、成海生、郑文昌、毕博、宦广东、郑小平、陈闻新、王磊、李宏伟、林国营、邵凤云、胡萌、李建炜、张建伟、胡珊妹、答妮、徐晴、徐声、苗长胜、吴滨、刁瑞朋、韩明
国家标准《电测量设备(交流) 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11部分:测量设备》由TC104(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GB/T 17215.211-2021 电测量设备(交流) 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11部分:测量设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