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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1110-2006 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及其含量测定

NY 1110-2006 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及其含量测定

简介

NY 1110-2006 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及其含量测定

标准编号:NY 1110-2006

规范名称: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及其含量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溶肥料中贡、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标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本标准附录A规定了水溶肥料贡含量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及砷含量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仲裁法)和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附录B规定了水溶肥料镉、铅、铬含量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的试验方法。

批准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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