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30-2004 机动车用电喇叭技术条件
标准名称:机动车用电喇叭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04-02-10
实施日期:2004-08-01
标准编号:QC/T 30-2004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QC/T 30-2004
规范名称:机动车用电喇叭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直流电源供电的电磁振动式喇叭(以下简称电喇叭)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保管。本标准适用于M、N、L3、L4、L5类机动车,其他机动车辆用电喇叭科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优先通行的车辆,例如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所使用发出一系列不同频率声音的声响装置。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哈尔滨飞奔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实业交通电器有限公司等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分类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