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图集之家标准行标

MH 3145.100-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100部分:职业性健康检查与职业病的管理规则

MH 3145.100-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100部分:职业性健康检查与职业病的管理规则

简介

MH 3145.100-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100部分:职业性健康检查与职业病的管理规则

标准编号:MH 3145.100-2001

规范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100部分:职业性健康检查与职业病的管理规则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维修人员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及职业病管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适航司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安全技术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