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166.4-2021 高压交流熔断器 第4部分: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
标准编号:GB/T 15166.4-2021
规范名称:高压交流熔断器 第4部分: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的术语和定义、正常和特殊使用条件、性能要求、型式试验等的要求。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符合GB/T 11024.1-2019的高压电容器所配用的外部熔断器。
该国家标准涵盖了用于消除单个电容器单元的内部故障,以允许与此单元相连的电容器组的其余部分继续运行的熔断器(单元熔断器);以及消除整个电容器组的故障并使之与系统隔离的熔断器(线路熔断器)。这些熔断器在符合GB/T 15166.2-2008或GB/T 15166.3的基础上,符合该国家标准的要求。
该国家标准不涵盖不需要开断容性电流的[如不会流过容性电流,或是作为其他装置(要开断容性电流)的“后备”使用(开断大的感性电流)]熔断器,它们的要求见GB/T 15166.2-2008或GB/T 15166.3。
该国家标准中,术语“容性电流”和“感性电流”一方面分别用来表示超前和滞后功率因数的试验电流;另一方面分别表示该线路主要含有容性或是感性元件。在并不一定需要特别强调不同含义的场合,该国家标准中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可用“电容器”一词替代。
全国熔断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库柏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山东泰开智能配电有限公司、浙江八达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时通电气分公司、伊顿电气有限公司、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民源高压电器有限公司、日升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上海电气输配电试验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迪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舜利高压开关科技有限公司、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德凯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GB/T 15166.4-2021 高压交流熔断器 第4部分: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