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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0-2020 家用燃气灶具

GB 16410-2020 家用燃气灶具

简介

GB 16410-2020 家用燃气灶具

标准编号:GB 16410-2020

规范名称:家用燃气灶具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燃气灶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城镇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具及使用城镇燃气和电能的家用气电两用灶具,包括:

a)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的燃气灶;

b)额定热负荷5.82kW的燃气烤箱和燃气烘烤器;

c)额定热负荷符合a)、b)规定的燃气烤箱灶和燃气烘烤灶;

d)每次IN饭的最大稻米量4L、额定热负荷4.19kW的燃气饭锅;

e)额定热负荷符合a)、b)、d)规定、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kW的气电两用灶具;

f)额定热负荷符合a)、e)规定的集成灶;

g)使用充气量不大于15kg的液化石油气储气罐供气,总热负荷不大于35kW的家用户外燃气烤炉(以下简称燃气烤炉)。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合胜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内有限公司、江苏光芒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慧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能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杭州德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B 16410-2020

GB 16410-2020 家用燃气灶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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