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43.2-2020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标准编号:GB/T 4343.2-2020
规范名称: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1.1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及类似器具、电玩具以及电动工具的电磁抗扰度。对接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对其他器具,则不超过480V。
器具里可装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二者兼有,可包含电气线路或电子线路。它可以由市电、变压器、电池或其他电源供电。
本部分也适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扰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轻工业场所和农场的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只要它们包含在GB4343.1范围内。此外还适用于:
——家用和餐饮用的微波炉;
——射频能量加热的烹饪灶台和烤箱;
——(单个或多个区域)感应炊具;
——装有从紫外线到红外线(包括可见光)辐射器的个人护理器具;
——为本部分范围内的器具使用或打算使用的电源和电池充电器。
1.2本部分不适用于:
——照明用设备;
——专门设计用于重工业的器具;
一一打算固定安装在建筑物上的电气装置部件(如保险丝、断路器、电缆和开关);
——打算在特殊电磁场所中使用的器具,如存在强电磁场(例如广播发射站附近),或电网产生强脉冲的地方(例如发电站内);
——广播和电视接收机、音视频设备以及除玩具以外的电子音乐装置,
——医疗电气装置;
——个人计算机和除玩具以外的类似设备;
——无线电发射机;
——专门设计用于车辆的器具;
——婴儿监护系统。
1.3抗扰度要求的频率范围覆盖0Hz-400GHz。
1.4与器具安全有关的电磁现象的影响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而属于其他标准,如GB4706系列。
对于器具的非正常工作(如以试验为目的而模拟的电路故障运行),本部分不予以考虑。
注:船上或飞机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的要求。
1.5本部分目的是规定范围内的器具抗扰度要求,它包括连续的和瞬态的、传导的和辐射的电磁骚扰以及静电放电。
这些规定体现了电磁兼容性抗扰度的基本要求。
注:在特殊情况下,骚扰电平可能超过本部分规定的试验值。在此场合下,可能需要采取特别的减级措施。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杭州德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伊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广东)空调有限公司、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松下万宝美健生活电器(广州)有限公司、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三菱重工海尔(青岛)空调机有限公司、飞利浦(嘉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万和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能达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月立电器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云米互联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343.2-2020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