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83.1-200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
标准名称: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08-03-24
实施日期:2009-01-01
标准编号:GB 3883.1-2008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GB 3883.1-2008
规范名称: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
本部分涉及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只要适用,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使用工具以及合理预见的误用工具时遇到的常见危险。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工具也应符合GB 4706系列的相关部分。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基本绝缘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由可充电电池驱动的电动工具和电磁驱动工具,及其为此所配的电池盒的要求由附录K规定。如能直接接入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电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GB 3883.1-200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