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316-2007 摄影用电子闪光装置安全要求
标准名称:摄影用电子闪光装置安全要求
发布日期:2007-01-18
实施日期:2007-07-01
标准编号:GB/T 9316-2007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GB/T 9316-2007
规范名称:摄影用电子闪光装置安全要求
1.1 本标准给出了电子闪光装置的安全要求。1.2 本标准适用于储能不超过2000J的不被水滴或水溅的下列摄影用电子闪光装置及其相关装置:a)单个闪光装置,可有一个以上可同时闪亮的闪光头。b)连续多次曝光摄影用闪光装置。c)与摄影用电子闪光装置连接的电池充电器和电源装置;它可能是电源插头的一部分。d)附属装置,例如:说明书中列举的光量调节器及闪光同步器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频闪装置。就电源而言,适用于下列几种类型:a)用电网电源工作的闪光装置;b)用电池工作的闪光装置;c)电网电源和电池均可用的闪光装置。1.3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地额定电源电压超过250V(有效值)的装置。1.4 本标准仅涉及闪光装置的安全不涉及其他性能(见第3章)。
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杭州照相机械所、上海永江影视有限公司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GB/T 9316-2007 摄影用电子闪光装置安全要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