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HSA 004-2023 腮腺恶性肿瘤诊疗专家共识
标准编号:T/CHSA 004-2023
规范名称:腮腺恶性肿瘤诊疗专家共识
本专家共识结合国内外腮腺恶性肿瘤诊疗现状,提供腮腺恶性肿瘤临床评估、诊断与治疗的建议,侧重于诊疗策略制定与外科手术处理。本共识不适用于腮腺间叶源性恶性肿瘤的诊治。
本专家共识适用于口腔颌面外科、头颈外科、耳鼻咽喉科、修复重建外科、肿瘤内科、肿瘤放疗科、康复科与专业护士等多个学科对腮腺恶性肿瘤的诊疗。
起草单位: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香港玛丽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
起草人:廖贵清、俞光岩、张陈平、孙坚、孙长伏、李龙江、孙沫逸、蔡志刚、尚政军、韩正学、魏建华、蒋灿华、杨雯君、李江、俞创奇、王慧明、唐瞻贵、张东升、尚伟、彭歆、林李嵩、何巍、季平、李一、王志勇、叶金海、谢富强、陈林林、李劲松、杨宏宇、吕晓智、马东洋、张晓实、蔡清清、毛燕萍、郑凌艳、秦力铮、苏宇雄、梁玉洁、张思恩、文习之、苏宁
批准发布部门:中华口腔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