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10015-202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发布日期:2023-06-13
实施日期:2023-09-13
标准编号:DB31/T 310015-2023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DB31/T 310015-2023
规范名称: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系统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的检测,比对评估等工作可参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交通大学。
起草人:刘启贞、潘骏、段玉森、曹军、孙鑫、张劲松、程金平、徐捷、包权、秦艳红、宋清川、伍震威、李启勇、吴明胤、王新
批准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