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27/T 049-2022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
标准名称: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14
实施日期:2022-09-18
标准编号:DB2327/T 049-2022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DB2327/T 049-2022
规范名称: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生态产品总值(GEP)的核算指标体系、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辖区内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战略规划与计划统计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塔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发布部门:大兴安岭地区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