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343.2-1999 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产品类标准
标准名称: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产品类标准
发布日期:1999-03-23
实施日期:2000-04-01
标准编号:GB 4343.2-1999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GB 4343.2-1999
规范名称: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产品类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类似器具、电动玩具及电动工具的电磁抗扰度。对接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V,对其他器具,则不超过480V。本标准也适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扰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轻工业场所和农场的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同时也适用于GB 4343所适用的器具。本标准目的是规定本标准范围内的器具抗扰度的要求,它包括连续的和瞬态的,传导的和辐射的电磁骚扰以及静电放电。这些规定体现了电磁兼容性(EMC)抗扰度的基本要求。
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GB 4343.2-1999 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产品类标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