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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NHA 1016-2018 市电供电家用燃气灶具

T/CNHA 1016-2018 市电供电家用燃气灶具

简介

T/CNHA 1016-2018 市电供电家用燃气灶具

标准编号:T/CNHA 1016-2018

规范名称:市电供电家用燃气灶具

本标准规定了市电供电的家用燃气灶具的术语和定义、以及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方面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市电供电使用城市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具及市电供电使用城市燃气和电能的家用气电两用灶具,包括:

a) 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 kW的燃气灶;

b) 额定热负荷≤5.82 kW的燃气烤箱和燃气烘烤器;

c) 额定热负荷符合a)、b)规定的燃气烤箱灶和燃气烘烤灶;

d)每次焖饭的最大稻米量≤4L、额定热负荷≤4.19kW的燃气饭锅;

e) 额定热负荷符合a)、b、d)规定,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kW的气电两用灶具。

f) 额定热负荷符合a)、b、d) 规定的集成灶。

使用GB/T 13611《城市燃气分类》以外燃气种类的家用燃气灶具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

——在器具外部使用非隔离变压器供电方式的家用燃气灶具;

——在器具外部使用隔离变压器但输出非安全特低压供电方式的家用燃气灶具。

起草单位: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成都前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广东合胜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中山市帅邦厨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慧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林内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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