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HDQ 15-2018 高寒地区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条件
标准名称:高寒地区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18-12-02
实施日期:2018-12-20
标准编号:T/GHDQ 15-2018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T/GHDQ 15-2018
规范名称:高寒地区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条件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高寒地区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废旧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及模块的余能检测及梯次利用。
本规范条件中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经使用后剩余容量及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
2.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3.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4.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以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废旧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和单体蓄电池。
起草单位: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吉林省汽车工程学会、高寒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合作联盟、宽温动力电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