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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1111-2021 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DB12/T 1111-2021 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简介

DB12/T 1111-2021 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标准编号:DB12/T 1111-2021

规范名称: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管道与调压设施,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计量站设施,压缩天然气设施,液化石油气设施,液化天然气设施,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城镇燃气供气设施从投产至报废期间的运行管理和评价。

该国家标准不适用于上述供气设施的维护、抢修和各类用户燃具与用气设备的管理,以及农村天然气供气设施的运行管理。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天津市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批准发布部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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