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919-2021 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规范
标准名称: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规范
发布日期:2021-12-28
实施日期:2022-04-01
标准编号:DB11/T 1919-2021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DB11/T 1919-2021
规范名称: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规范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政务数据汇聚共享的总体架构、数据类别、共享方式,描述了对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保护的要求。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政务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非涉密政务数据通过北京市大数据平台进行汇聚共享的实施和管理。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起草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控清交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