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552.4-2022 政务服务“一窗( 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4 部分: 集成审批
标准名称:政务服务“一窗( 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4 部分: 集成审批
发布日期:2022-02-28
实施日期:2022-03-31
标准编号:DB13/T 5552.4-2022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DB13/T 5552.4-2022
规范名称:政务服务“一窗( 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4 部分: 集成审批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集成审批的总体要求、审批实施、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结果公开、监督检查和评价改进等内容。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理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起草单位: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评价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