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3008.10-2018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第 10 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标准名称:人力资源服务规范第 10 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发布日期:2018-04-24
实施日期:2018-08-01
标准编号:DB12/T 3008.10-2018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DB12/T 3008.10-2018
规范名称:人力资源服务规范第 10 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本部分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的机构和从业人员、档案管理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档案统计、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部分适用于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起草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河北省人才交流服服务中心、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批准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