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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 678-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1 部分:道路桥隧设施

DB12/ 678-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1 部分:道路桥隧设施

简介

DB12/ 678-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1 部分:道路桥隧设施

标准编号:DB12/ 678-2016

规范名称: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1 部分:道路桥隧设施

本部分规定了道路桥隧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道路桥隧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 维护。 现有的道路桥隧设施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

天津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起草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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