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767.1-2015 营运电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纯电动公共汽车
标准名称:营运电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纯电动公共汽车
发布日期:2015-12-18
实施日期:2016-04-18
标准编号:DB44/T 1767.1-2015
标准状态:现行(*非即时更新以实际为准)
标准格式:PDF电子版
标准编号:DB44/T 1767.1-2015
规范名称:营运电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纯电动公共汽车
本标准规定营运纯电动公共汽车的术语及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营运的M2、M3类纯电动公共汽车,非营运的M2、M3类纯电动公共汽车可参照执行。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利道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发布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