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11-2021 固体废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标准编号:HJ 1211-2021
规范名称:固体废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尾矿废石和冶炼炉渣等类别 16 种无机元素和 7 种氧化物的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中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尾矿废石和冶炼炉渣等类别 16 种无机元素和 7 种氧化物的测定,包括砷(As)、钡(Ba)、氯(Cl)、钴(Co)、铬(Cr)、铜(Cu)、锰(Mn)、镍(Ni)、磷(P)、铅(Pb)、硫(S)、锶(Sr)、钛(Ti)、钒(V)、锌(Zn)、锆(Zr)、二氧化硅(SiO2)、三氧化二铝(Al2O3)、三氧化二铁(Fe2O3)、氧化钾(K2O)、氧化钠(Na2O)、氧化钙(CaO)、氧化镁(MgO)。
本标准采用熔融玻璃片法或粉末压片法制备固体废物试样。熔融玻璃片法适用于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尾矿废石、冶炼炉渣等固体废物试样制备,但不适用于测定其中氯(Cl)元素的含量;粉末压片法适用于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等固体废物试样制备。
采用熔融玻璃片法制备并测定 15 种无机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 5 mg/kg~70 mg/kg,测定下限为20 mg/kg~280 mg/kg;7 种氧化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01%~0.03%,测定下限为 0.04%~0.12%。采用粉末压片法制备并测定16种无机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2 mg/kg~30 mg/kg,测定下限为8 mg/kg~120 mg/kg; 7 种氧化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01%~0.03%,测定下限为 0.04%~0.12%。详见附录 A。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大学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