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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16-2009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HJ 516-2009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简介

HJ 516-2009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标准编号:HJ 516-2009

规范名称: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的程序、要求、内容以及监督管理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经营性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其他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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