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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451-200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

HJ 451-200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

简介

HJ 451-200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

标准编号:HJ 451-2008

规范名称: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柴油车发动机排气后处理装置,包括氧化型催化转化器(DOC)、颗粒过滤器(DPF)、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由以上基本后处理装置单元衍生组合的装置参照本标准执行。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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