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图集之家标准行标

SN/T 1603.5-2006 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5部分:液晶电视

SN/T 1603.5-2006 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5部分:液晶电视

简介

SN/T 1603.5-2006 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5部分:液晶电视

标准编号:SN/T 1603.5-2006

规范名称: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5部分:液晶电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薄膜晶体管液晶电视广播接收机(以下简称液晶电视)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交流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具备广播电视接收功能的进出口薄膜晶体管液晶电视机的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为工业目的专门设计的液晶电视机。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制造业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