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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657.4-2006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4部分:电动往复锯

SN/T 1657.4-2006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4部分:电动往复锯

简介

SN/T 1657.4-2006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4部分:电动往复锯

标准编号:SN/T 1657.4-2006

规范名称: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4部分:电动往复锯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电动往复锯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标准适用于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的手持式电动往复锯的进出口检验。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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